地面节能工程质量标准
1. 主控项目
(1)用于地面节能工程的保温材料,其品种、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。
检验方法:观察、尺量或称重检查,检查质量证明文件。
检查数量:按进场批次,每批随机抽取3个试样进行检查,质量证明文件应按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。
(2)地面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,其导热系数、密度、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、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。
检验方法:检查质量证明和复验报告。
检查数量:全数检查。
(3)地面节能工程采用的保温材料,进场时应对其导热系数、密度、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、燃烧性能进行复检,复检应为见证取样送检。
检验方法:随机抽样送检,检查复验报告。
检查数量:同一厂家、同一品种的产品抽查不少于3 组。
(4)地面工程施工前,应对基层进行验收,使其达到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。
检验方法: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。
检查数量:全数检查。
(5)建筑地面保温层、隔离层、保护层等各层设置和构造做法以及保温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,并应接施工方案施工。
检验方法: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,尺量检查。
检查数量:全数检查。
(6)地面节能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;
1)保温板材与基层、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牢固,缝隙应严密;
2)保温浆料应分层施工;
3)穿越地面直接接触室外空气的各种金属管道应按设计要求,采取隔断热桥的保温措施。
检验方法:观察检查,核查隐蔽工程记录。
检查数量:每个检验批抽查2处,每处10m2,穿越地面的金属管道处全数检查。
(7)有防水要求的地面,其节能保温做法不得影响地面排水坡度,保温层面层不得渗漏。
检验方法:用长度500mm水平尺检查,观察检查。
检查数量:全数检查。
(8)严寒、寒冷地区的建筑首层直接与土壤接触的地面、采暖地下室与土壤接触的外墙、毗邻不采暖空间的地面以及底面直接接触室外空气的地面,应接设计要求采取保温措施。
检验方法:对照设计观察检查。
检查数量;全数检查。
(9)保温隔热层的表面防潮层、保护层应符合设计要求。
检验方法:观察检查。
检查数量:全数检查。
2. 一般项目
采用地面辐射采暖的工程,其地面节能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,并应符合《地面辐射采暖技术规程》(JGJ 142)的要求。
检验方法:观察检查。
检查数量:全数检查。